央视网音讯(朝闻全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来出台了《医疗器械广告检查发布规范》。
在向个人引荐运用的医疗器械广告中,运用超出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以外的专业化术语或不科学的用语描绘该产品的特征或效果机理;
含有“安全”“无毒副效果”“无效退款”“无依靠”“保险公司承保”等许诺性用语,含有“仅有”“准确”“最新技能”“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
含有明示或暗示该医疗器械能敷衍现代严重日子或升学、考试的需求,能协助改进或进步成果,能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能增高、能益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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