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孙红丽)据国家药监局官网音讯,国家药监局、农业乡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研讨拟定的《中药材出产质量办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已正式对外发布施行。
《标准》触及的中药材是指来源于药用植物、药用动物等资源,经标准化的培养(含生态培养、野生育婴和仿野生培养)、饲养、采收和产地加工后,用来出产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的药用质料。
《标准》提出,鼓舞中药饮片出产企业、中成药上市答应持有人等中药出产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共建契合本标准的中药材出产企业及出产基地,将药品质量办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产地。
鼓舞中药出产企业优先运用契合本标准要求的中药材。药品同意证明文件等有明确要求的,中药出产企业应当依规则运用契合本标准要求的中药材。相关中药出产企业应当依法展开供货商审阅,依照本标准要求进行审阅查看,确保契合要求。
别的,运用契合本标准要求的中药材,相关中药出产公司能够参照药品标签办理的相关规则,在药品标签中恰当方位标明“药材契合GAP要求”,能够依法进行宣扬。对中药复方制剂,一切处方成份均契合本标准要求,方可标明。
省级药监办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查看,对应当运用或许标明运用契合本标准中药材的中药出产企业,必要时对相应的中药材出产企业安排延伸查看,要点查看是不是契合本标准。发现不契合的,应当依法严厉查处,责令中药出产企业期限改正、撤销标明等,并揭露相应的中药材出产企业及其中药材种类,通报中药材产地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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