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药监局得悉,我省首张《进口药品通关单》近来宣布,此次进口存案作业的顺利开展,标志着湖南省药品进口口岸的正式履职。
上一年6月,经国务院赞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发布了重要的公告,赞同增设长沙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除《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则的药品外,其他进口药品(包含品、)可经由长沙航空口岸进口。这也代表着省内进口单位在签定购货合一起,货品到岸地能够直接挑选长沙。前不久,省内药品出产企业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签定购货合同,从英国Norgine Limited(诺金内有限公司)购买其出产所需的境内分包装用制剂默维可(聚乙二醇钠钾散),挑选长沙作为货品到岸地。企业持预先填写好的《进口药品报验单》、注册证明文件和进口药品存案有关的资料等,到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湖南省药品查验研究院的进口存案办公室,处理进口存案相关事宜。根据《药品进口管理法》检查无误后,决议准予进口存案,于当日办结一切手续,签发了准予药品进口的《进口药品通关单》。药品监管局担任这个的人说,在长沙建立药品进口口岸,将削减企业进口药品及半成品、原辅资料的中间环节,下降大众购买进口药品本钱,缓解大众用进口药难问题,对促进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开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进口药品通关单》实施“一批一证”准则,进口单位可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长沙海关申报,长沙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处理药品进口的报关验放手续。(记者 李传新 通讯员 曾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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