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山东聊城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第一批药品(医用耗材)联合收购中选成果的公告》,本次联合收购中标成果将自4月1日起实行,实行期为1年。
依据收购联合体作业要求,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0年4月1日起实行联合收购中选成果,实行期为一年,各成员单位3月底前与中选产品医药企业签定购销协议。
在疫情防控的特别时期,各公立医疗单位与中选出产企业(或取得授权的托付企业)可采纳电子签章、网上签约等快速快捷的方法,签定购销协议。购销协议可以依据两边洽谈,添加附加条款。
协议实行期间,两边要仔细实行各自的权力与责任。各医疗机构应以2019年同种通用名药品、同类型医用耗材的实践运用量作为基数,约好收购量不低于基数的60%。
同类型的医用耗材可依据实践要求挑选1-3家入围企业的产品,共同完成约好量。
一起要求,取得订单的出产企业要做好中选种类的备货作业,确保两边协议期开端后可以正常收购和供给,确保不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
2019年12月,聊城市医保局聊城市医保局发布公告称,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收购联合体将对输液器、留置针、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医用耗材进行联合收购,详细收购种类如下图。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聊城市医保局音讯,若中标械企供货结束且运用无任何质量问题,将在3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货款。
关于配送和交货,入围械企接到收购方案告诉后需要在4小时内呼应,24小时内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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